通過對冶金礦山行業的企業個體防護裝備調研,結合GB 39800.4-2020《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4 部分:非煤礦山》的執行,探索冶金礦山企業個體防護裝備的配備使用情況、了解需求和發展方向。
GB 39800.1-2020 《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1部分:總則》和GB 39800.4-2020 《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4部分:非煤礦山》自2022年1月1日正式發布實施。針對行業對個體防護裝備的標準認知程度如何,個體防護裝備在配備過程中是否執行到位等問題,應急管理部國際交流合作中心與中國冶金礦山協會合作組建了冶金礦山行業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調研工作組,于2024年對該行業在個體防護裝備的配備和使用情況進行了調研、摸底,了解需求和發展方向。
針對冶金礦山企業的調研,初步探索GB 39800.4-2020《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4部分:非煤礦山》標準實施以來,冶金礦山企業個體防護裝備的配備使用情況、發生的變化以及需求發展的方向。
1、非煤礦山行業概況
根據調研,目前我國約有非煤礦山企業4萬個,非煤礦山3.7萬余座,其中金屬、非金屬礦約2.9萬座、尾礦庫約0.67萬座。小型金屬、非金屬礦山數量占金屬、非金屬礦山總量的86.4%,四、五等尾礦占尾礦總量的87.4%,“多、小、散”的特點十分明顯。整個行業涉及企業從業人員超過500萬人,全國規模以上冶金礦山企業1 600余家,核心作業人員25萬余人,重點崗位作業人員近100萬人。
GB 39800.4-2020 《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4部分:非煤礦山》 適用范圍包括金屬礦、非金屬礦、水氣礦和除煤礦、石油天然氣礦以外能源礦各用人單位及從業人員個體防護裝備的配備和管理。非煤礦山主要風險和傷害包括:起重傷害、輻射、火災、粉塵和噪聲、水災、機械傷害、墜落和提升運輸、電氣設備或設施、中毒、窒息、地壓、爆破作業、邊坡坍塌等。非煤礦山作業工種FM-01礦物采選人員,分露天采礦(牙鉆、填充火藥、挖掘、裝卸運輸),選礦(破碎、球磨、磁選、浮選、風選)等17個典型工種。
2、調研企業情況紀實
此次調研中,調研組進入企業,通過與企業相關部門負責人員座談交流,去采礦區、破碎區、球磨車間等生產現場等方式,實地了解被調研單位安全生產及職業安全健康,并通過了解個體防護裝備的配備情況及實際執行情況,摸清了企業在貫徹執行GB 39800.4-2020《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4部分:非煤礦山》所達到的程度。
2.1、省屬某國資企業下屬鐵礦
2024年8月中旬,調研組一行來到河北省屬某國資企業下屬鐵礦廠,該礦是以鐵礦石采選加工為主業的大型冶金礦山企業,主要產品為鐵精粉、磷精粉、火工品、鋼球等。
該鐵礦廠的職業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塵、噪聲、化學毒物等,這些因素主要存在于采礦區、破碎區、球磨車間等。鐵礦廠針對這些職業危害因素,在個體防護裝備配備、機械化減人、自動化換人及安全意識提升諸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具體主要包括:出臺工作場所職業危害清單、工作場所風險分布圖、崗位風險分級管控清單、工作場所個體防護措施、職業病危害關鍵控制點等。例如:在球磨車間設置了防噪聲控制室,讓作業人員在巡檢休息的間隙,可以待在防噪聲控制室內,大幅降低環境噪聲值,有效保護了勞動者的職業安全健康。
該鐵礦廠通過常態化安全大檢查和“事故案例+專業知識”安全精準培訓兩大抓手,持續強化安全基礎管理,不斷提升職工安全意識和技能,大力推進智能化礦山建設,持續提升礦山本質安全水平。同時以現場隱患倒查責任落實,并按照相關制度嚴格考核問責,推進將安全生產全面融入專業管理,形成了各職能部室“齊抓共管、各盡其責”的大安全格局。
為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體系落實,有效防范安全事故,該鐵礦廠全面推行事故責任預分解工作,即針對金屬非金屬礦山中毒窒息、火災、透水、爆炸、墜罐跑車、冒頂坍塌、邊坡垮塌、尾礦庫潰壩八類重點事故,以及動火、高處、吊裝、爆破、檢維修、臨時用電、有限空間、構筑物拆除八類高危作業事故,通過廣泛搜集大量事故案例,系統匯總整理事故發生的原因,結合鐵礦廠實際,制定、細化分解防范措施,明確了每一條措施的管控單位及具體責任人員,并通過嚴格監督檢查,保障措施落實到位,有效防范了各類事故發生。
根據該鐵礦廠提供的近3年個體防護裝備供應數據,調研人員發現該企業主要使用的裝備有8類,分別為軀干防護類、手部防護類、足部防護類、眼面防護類、聽力防護類、呼吸防護類、頭部防護類和墜落防護類。具體裝備信息如下:
1)軀干防護:干部春秋裝、干部夏裝、干部棉服,工人春秋裝、工人夏裝、工人棉服,牛仔反光條工作服、牛仔工作服,經警春秋裝,經警夏裝,經警棉短大衣,反光背心、救生衣,防酸堿工作服、防酸防靜電工作服,防靜電大褂、防靜電棉短大衣,阻燃工作服,阻燃煉鋼服,民爆防靜電春秋裝,民爆防靜電短衫,民爆防靜電夏裝,橡膠帆布下水褲,分體雨衣,軍式分解雨衣,皮褲,皮上衣,鉛圍裙,牛仔布圍裙等。
2)手部防護:純棉線手套,棉皮手套,帆布手套,橡膠手套,耐油手套,耐高溫手套,防酸堿手套,耐酸堿乳膠手套,皮手套,耐酸堿套袖,低壓絕緣手套,高壓絕緣手套,防靜電手套,海員手套,焊工手套,五指焊工手套,鉛手套等。
3)足部防護:鋼頭工作鞋,絕緣膠鞋,絕緣防砸礦用靴,絕緣防砸牛反絨皮鞋,絕緣牛反絨皮鞋,絕緣防砸皮鞋,中筒絕緣礦用靴,模壓底防砸棉皮鞋,牛反絨模壓底防砸皮鞋,耐油防酸堿防砸皮鞋,高筒防寒工礦靴,高筒工礦靴,中筒工礦靴,防寒絕緣礦用靴,防靜電棉皮鞋,防靜電皮鞋,棉襪子等。
4)眼面防護:防塵面罩、防護眼罩、防沖擊面屏,頭戴式電焊面罩,手握式電焊罩,面屏支架,電焊護目鏡、電焊鏡片、兩用型防護眼鏡、平光防護眼鏡,防風沙鏡、防酸面罩、煉鋼鏡等。
5)聽力防護:耳塞、降噪耳罩等。
6)呼吸防護:口罩、防塵口罩、醫用口罩,濾毒棉、顆粒物濾棉、防塵濾棉、濾棉承接座,濾毒盒、防毒面具等。
7)頭部防護:安全帽、安全帽(民爆)、玻璃鋼安全帽、帶礦燈卡子安全帽,帶面罩安全帽、披肩防塵帽、革面羊剪絨雷鋒帽等。
8)墜落防護:安全帶(電工)、五點式安全帶等。
通過梳理原始數據,調研人員發現,該鐵礦廠個體防護裝備申領、發放、使用、更換、報廢流程完整,管理上細致有力。
該企業個體防護裝備采購流程為:由公司下屬礦山和非礦單位,通過設備全生命周期系統按需提報計劃,經公司機動部審核后,再通過集團集采中心審批,計劃流轉到集團供應鏈公司,實施統一采購,最后再發放到各需求單位。
對集團公司來說,采用這種采購模式,可以通過統一管理,統一采購,具有較大規模數量的采購優勢而獲得相對較低的采購價格,從而降低個體防護裝備的單位采購成本。但這種采購模式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例如:整體采購周期較長;新購裝備與原使用的個體防護裝備不同,需要給使用者重新培訓,增加了使用的培訓成本;不同防護裝備之間的匹配性、兼容性不好,削弱了整體的防護效果等。
2.2、某大型民營企業下屬鐵礦
2024年9月,調研組一行來到北京某大型民營企業下屬鐵礦廠,該礦是以鐵礦采選加工為主的大型冶金礦山企業,主要產品為鐵精粉、細銅粉等。
該礦按照作業活動、設備設施、區域場所對風險點清單進行了優化,通過梳理,安全風險清單全部確定,共列出包括了民爆物品爆破作業、民爆物品運輸作業火藥爆炸、露天采區邊坡坍塌等公司級重大風險7項,露天采區邊坡滾石物體打擊、露天采區邊坡作業高處墜落等基層單位級較大風險27項,露天采區穿孔作業鉆機機械傷害、焊接熱切割作業動火作業火災等班組級一般風險20項,焊接、熱切割弧光熱灼傷、地溝樓梯滑跌等崗位級低風險10項。
該鐵礦選用的個體防護裝備同樣也覆蓋了軀干防護類、手部防護類、足部防護類、聽力防護類、呼吸防護類、頭部防護類等8大類。
該鐵礦廠在個體防護裝備的采購方面有較大的自主選擇權,其流程為:由企業個體防護裝備使用部門,根據公司對崗位配備的防護裝備種類及發放數量,向安環部提報需求計劃,經審核后,流轉到企業的采購部門,實施采購。
這種采購模式,具有快速響應的特點,能用較短時間實現從需求提出到裝備交付的過程。
2.3、央企集團公司下屬鐵礦
2024年10月下旬,調研組一行來到安徽省一家央企集團公司下屬的鐵礦,該礦是一家具有百年悠久歷史的優質鐵礦,通過自身優勢條件加上央企管理加持,對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和個體防護裝備的管理達到相對高度。該鐵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根據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結合鐵礦實際,專門制定了“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
該管理辦法將勞動防護用品分為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軀干傷害的軀干防護類,對頭部傷害的頭部防護類,對手部傷害的手部防護類,對足部傷害的足部防護類,防噪聲危害的聽力防護類,防御缺氧空氣和空氣污染物進入呼吸道的呼吸防護類,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損傷皮膚或引起皮膚疾病的護膚用品,其他防御危險、有害因素的勞動防護用品等10大類。
該鐵礦的個體防護裝備的管理流程為:
1)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制(修)訂鐵礦“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負責鐵礦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工作的部署、協調、推進、監督、 檢查、考核等工作;負責按照國家或行業標準以及有關規定,制定鐵礦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為員工配發勞動防護用品;負責為作業場所存在職業性危害因素和危害風險的作業人員配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職業衛生防護用品;負責鐵礦勞動防護用品的計劃工作。
2)設備工程部負責鐵礦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更換、報廢等工作;負責采購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驗收、留存相關資料;負責在采購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時驗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如有)、產品合格證、產品使用說明書和出廠日期等相關憑證資料;負責在入庫前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驗收,確定產品是否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負責對國家規定應進行定期強檢的個體防護裝備, 按有關規定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驗;負責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領取和發放管理臺賬。
3)工會負責對勞動防護用品的配置、采購、發放、使用及報廢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的違法行為有權要求糾正,并對糾正情況進行監督。
3)財務部負責編制勞動防護用品費用年度預算,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置的勞動防護用品。
4)各使用單位(部門)負責本單位(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和報廢等工作,并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領取和發放管理臺賬;負責教育、督促、檢查員工(含協力員工)按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范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同時,負責確保未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員工崗位變動時,屬地單位負責及時配發相應崗位(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負責對過期、受損、腐蝕、不符合相關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及時予以報廢處置。
5)對于需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集團下屬各公司可通過該集團的歐貝商城電商平臺,在平臺上選擇適合的勞動防護用品。
3、調研活動信息匯總及建議
3.1、信息匯總
1)此次調研中,被調研企業對象以大型企業為主,覆蓋了中央企業、省國資企業、民營企業的露天鐵礦,調研內容為個體防護裝備配備標準執行情況,調研場所主要有采礦區、選礦車間、尾礦庫區等。
2)此次調研中,被調研企業都實行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都有明確的個體防護裝備采購流程,部分企業還編制了《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作為指導文件。
3)被調研企業均能根據崗位工種提供相適配的勞保用品及相應數量,年開支人均從數百元到上千元不等,其中防護服裝占采購資金的比例最高。
3.2、建議
1)被調研企業對GB 39800.1-2020 《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1部分:總則》和 GB 39800.4-2020《 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4部分:非煤礦山》國家強制標準的認知還有待提升,因此,應以此為抓手,結合企業實際工作崗位對風險的識別和評估,選擇適合的個體防護裝備,真正做到選對裝備、用好裝備、切實保護好作業人員職業安全健康。企業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GB 39800-2020《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AQ 6111-2023 《個體防護裝備安全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規范,結合單位實際制定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
2)在加強職業安全健康方面,企業應落實好作業人員在高噪聲作業區的防噪聲耳塞、防噪聲耳罩的正確使用;落實好作業人員在粉塵作業區的防塵口罩、防塵面具的正確佩戴,保證口罩或者面具與佩戴者臉部的密合性,確保不僅佩戴了呼吸防護裝備,還能夠真正起到防護作用;落實好控制中心室作業人員長期面對電腦屏幕的職業防護,可通過添配防藍光眼鏡,減少視覺疲勞,有效保護員工;通過定期開展聽力和塵肺病的職業安全健康體檢,確保員工職業安全健康。
3)對于尋找最適合的個體防護裝備,企業應確保選購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產品防護功能適用,且產品最好有第三方認證,并通過有信譽的采購平臺獲取產品信息。例如:企業可借鑒中石化“易派客”采購平臺模式,將符合公司安全和采購認可的個體防護裝備供應商、品牌、型號框架入圍,在總費用預算控制前提下,由基層各獨立核算單位選擇最合適的個體防護裝備,實現防護與監管有機平衡。
4)從裝備采購費用來看,企業可通過合理提升人均采購費用,購買性能更加安全可靠、佩戴更加舒適、使用更加方便的個體防護裝備。
4、小結
GB 39800.4-2020《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4部分 :非煤礦山》作為GB 39800-2020《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標準系列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發布實施。該標準是專門針對非煤礦山行業用人單位及從業人員的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和管理的子標準。其通過對危害因素的辨識和評估,歸納總結了22類主要作業類別、可能造成的事故或傷害類型,以及適用的個體防護裝備。同時,該標準還通過附錄形式,分別將該行業典型工種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非煤礦山行業各工種個體防護裝備的配備,以附錄A和附錄B 的形式列出。
根據此次對三家大型鐵礦類企業走訪調研情況,總體上來說,相關企業的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能滿足安全生產作業和職業健康安全的需要,但是企業對相關標準的理解還有待進一步提高。調研工作組后續將繼續對非煤礦山行業中小型企業開展調研活動,通過更多的樣本數據采集,為全面準確摸清該行業的個體防護裝備配備情況和標準執行情況提供可靠和有力的依據,提煉出有價值的信息供有關部門、行業和企業做參考。
(本文轉載自2024年第6期《中國個體防護裝備》雜志“中國應急展”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