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1日下午15時10分許,宜昌中興化工有限公司有機硅副產物處理現場物料泄漏引發火災。目前,明火已撲滅,火災事故現場未檢出特征污染物氯氣和氯化氫。
根據現場指揮部部署,公安部門立即設置了戒線,宜昌市消防支隊、武交通第六支隊組織100余名官兵及挖掘機、水泥罐車等20余套大型裝備,搶通了2條救援通道,調集150噸水泥、4000噸沙、400噸砂石料等物資對著火區采取覆蓋方式進行滅火;環保部門現場分別在上風向和下風向設置6個監測點,經監測,主要污染物為粉塵并逐步下降,未檢出特征污染物氯氣和氯化氫;氣象部門加強監測和預,實時提供氣象服務。
事故發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省委常委、市委書記黃楚平,市長馬旭明迅速作出安排,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宋文豹立即率領公安、消防、安監、環保、衛計等部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緊急處置,猇亭區政府對廠區周邊人員進行了有序疏散。
據了解,消防部門派出8個中隊80多人穿戴好消防員裝備在現場救援,動用水泥罐車入場滅火。截至17:30,火勢已基本控制。 經環保部門在事故點上風向、下風向6個監測點監測,均未檢出特征污染物氯氣和氯化氫,煙塵中的主要污染物為粉塵,正逐步下降。
截止5月31日23時發稿時,明火已撲滅,正在對可能產生的復燃進行處置,周邊環境空氣質量未受到明顯影響。現場工人在疏散撤離過程中,2人摔傷,1人灼傷,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治療,傷情穩定。
事故發生后,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省委副書記、省長王國生,省委副書記、常務副省長王曉東,副省長許克振等領導相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科學處置,嚴防發生次生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加強輿論引導,防止引起恐慌,嚴格倒查并追究事故責任,舉一反三,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據了解,中興化工是一家從事環保產業的企業,主要處理有機硅殘渣。宜昌中興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冊資本300萬元,地點位于宜昌市猇亭區永康路6號,法定代表人為王建文。經營范圍包括腐蝕品、易燃液體、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有效期至2017年10月6日)及其他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及國家限制的其他化學品)銷售;有機硅附屬品加工及銷售(國家限制經營的除外);機械設備租賃服務。
另據《三峽晚報》報道,宜昌市環保局公布的2015年147家環境重點監控企業名單中,就包括宜昌中興化工有限公司。